警惕「小型破產」騙局:認識正規債務解決方案
警惕「小型破產」騙局:認識正規債務解決方案
一、揭穿「小型破產」騙局
「小型破產」並不存在於香港法律體系,是不法中介虛構的騙局。他們常以「不清盤、不影響信貸」為誘餌,實則誘使債務人借新債付高額手續費,最終可能導致:
被擅自申請正式破產
背負未申報的新債務
承受法律後果與信貸損害
詐騙五步曲:
1.包裝虛假計劃
2.設定參與門檻
3.收取高額手續費(常誘導借新債)
4.實際申請正式破產
5.隱瞞新債務,令受害人破產後仍需還款
二、正規債務解決方案比較
| 項目 | 破產 | IVA | DRP |
| 法律地位 | 正式法律程序 | 正式法律程序 | 私人協議,無法律約束力 |
| 適合對象 | 無力償債者 | 有穩定收入、希望避免破後果者 | 債權人少、債務結構簡單者 |
| 信貸影響 | 永久紀錄 | 完成還款後可逐步恢復 | 影響較輕,隨時間退 |
| 職業限制 | 不得任公司董事,部分專業受限制 | 可保留專業資格 | 無限制 |
| 公開程度 | 刊登憲報及報章 | 存於破管理署名 | 完全保密 |
| 一般時長 | 4年(首次) | 3-5年還款期 | 視協商而定 |
| 費用 | 法院及破產署費用約$9,000 | 代名人費用較高 | 費用通常最低 |
三、關鍵要點
1. 財務危機警號(需尋求協助):
無法支付最低還款額
需選擇性支付賬單
無應急儲蓄
面臨法律追討
信貸額度用盡
需借貸支付基本開支
2. 重要澄清:
香港沒有「微型破產」:破產程序不因債務金額大小而異
破產唯一標準是「無力償債」,與欠款金額無直接關係
簡易程序管理(資產≤20萬)仍是正式破產,後果相同
3. 破產須知:
申請條件:債務人或債權人均可提出
主要步驟:準備文件→繳費→宣誓→提交法院→交副本予破產署
破產期間義務:配合受託人、移交資產、停止用信用卡、按時供款
後果:資產由受託人管理、職業受限、破產令公開、MPF可能被提取
4. IVA與DRP特點:
IVA:透過代名人提出還款計劃,需75%債權人同意,具法律約束力
DRP:直接與債權人協商,無法律強制力,需所有債權人同意
四、常見問題速答
「小型破產」= IVA/DRP? → 否,前者是騙局,後者是正規方案
債務少可申請「小破產」? → 無此官方程序,破產標準是「無力償債」
破產影響家人? → 無法律責任,但聯名資產受影響,家庭生活水平下降
破產期間可工作旅行? → 可工作(部分職業受限),薪金受監管,旅行需申請
IVA失敗會直接破產? → 不會自動破產,但債權人可隨即申請
遇騙局如何求助? → 停止付款、保留證據、報警(18222)、聯絡消委會、尋求正規債務輔導(如東華三院、明愛向晴軒)

重要提醒:面對債務問題,應尋求正規法律或專業輔導服務,切勿相信「快速免責」的虛假承諾,避免陷入更嚴重的財務與法律困境。
下一篇:一按二按終極懶人包